Friday, May 8, 2009

結婚





以前提到結婚,想到「天長地久」
現在提到結婚,想到「能撐多久」。
當初會結婚,說是「看上眼」;
後來會離婚,說是「看走眼」。
婚前,愛情是神話;
婚後,愛情是笑話。

男人花錢,是為了讓女人高興;
女人花錢,是因為男人讓她不高興。
嫁入「豪門」,要懂得理財;
嫁入「寒門」,要懂得生財。

以前的人,視婚姻生活為「一輩子」;
現代的人,視婚姻生活為「一陣子」。
婚前,男人在餐廳等女人;
婚後,女人在客廳等男人。
婚前,男人經常找女人「討論」;
婚後,男人只告訴女人「結論」。
婚前,男人對她悄悄講話;
婚後,男人對她大聲講話。

戀愛時,情話綿綿;
結婚後,謊話連連。
戀愛時的男人,喜歡「毛手毛腳」;
結婚後的男人,變成「沒手沒腳」。

婚前,情侶做什麼都是「浪漫」;
婚後,夫妻做什麼都是「浪費」。
想結婚,是自己已能獨立;
想離婚,是子女已獨立。
婚前的男人,大都很幽默;
婚後的男人,大都很沉默。
女人的記性,吵架時最好;
男人的耐性,結婚後最差。

戀愛時,一見面就「親嘴」;
結婚後,一見面就「鬥嘴」。
婚前,男人常給女人「空白支票」;
婚後,男人常給女人「空頭支票」。
戀愛時,生活「妙不可言」;
結婚後,日子「苦不堪言」。
婚前,男人天天盯著女人;
婚後,女人天天盯著男人。
熱戀時,總相許下輩子再結良緣;
結婚後,懷疑上輩子造作孽緣。
大男人,會「作威作福」;
好男人,會「作牛作馬」。

婚前,「謊話」都是「情話」;
婚後,「情話」都是「廢話」。
婚前,靠近一點;婚後,閃開一點。
婚前,沒話找話說;婚後,有話也不說。
「成功」?對男人的定義是指能賺很多的錢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對女人的定義是指能花很多的錢。

男人有錢就變壞,女人變壞就有錢。
男人沒有女人,耳根清淨;
女人沒有男人,居家乾淨。
男人「入錯行」,上班會很痛苦;
女人「嫁錯郎」,下班會很痛苦。

好女人,養壞男人的胃口;
壞女人,吊足男人的胃口。
婚前,男人像傳令兵;
婚後,男人像指揮官。
失戀不見得是世界末日:
你的心也許會「泣血」,
你的荷包卻可以不再「失血」。

Thursday, May 7, 2009

不糾纏不等於不愛




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。一個以為會執他(她)之手,
與他(她)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。我們該如何面對。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,該如何給愛過的,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。

解決無非是兩種。糾纏與不糾纏。是的,我理解,我清楚,我明白。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,那個愛著的人離開,是多麽殘忍,是多麽絕望的事。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。是的,我理解,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,留住對方的情。
希望重新開始,將感情繼續下去,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。

可是,分手的時候。越是糾纏不休。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。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。還會讓對方,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,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。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。你越是不死心,不放棄,越是挽留,越是糾纏。只會讓對方看輕你,讓他(她)走的更快,更遠。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。如果他(她)真的要分手,那就讓他(她)走吧,幹凈利落的走。笑著讓他(她)走。即使心裏已經哭成了海。也不要去糾纏,挽留。大方的讓他(她)走。也許,某天,他(她)還會想起你,
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,也許他(她)還會回來。

記得,決定和他一起牽手,走感情路的時候。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。那就是,如果某天,他不再愛我了,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。不要躲我。只要明白的告訴我,不愛了,愛不下去了。我就會離開。絕不糾纏。是的,我不去糾纏他。甚至到現在。我們都沒正式的說過分手這個話題。說過分手,也是我在一次爭吵中,沖動的說了出來。可是就這樣真的分了手。

也許,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。也許是他的冷淡,讓我無心糾纏。我深信。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。能夠體會出,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。既然。他不肯解釋,那我何必糾纏。那就放他走,給他自由。

  可是,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,不等於,我沒有愛過他。我思念他的心,
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。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。就能讓我想起他。走在寒冷的街上,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。那些孤寂的夜裏,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。每個失眠的夜,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,字字問候。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,
陪著我沈默。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。

每次想到這些,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。可是,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,
堅持下去。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。我會好起來的,我會的,一定會的。
某天,我會不再這麽的想他,只是,只是,我需要戰勝時間。

他不在,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。如果時間可以停止。我希望,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。他不在,我的生活還要繼續。一如已往。心底的傷,欲蓋彌彰。自己的傷,自己解決,自己的心情,自己整理,自己的疼痛,自己埋葬。但,不會找他。

不糾纏,不證明我不愛。不糾纏。不證明我不想他。不糾纏。不證明我沒傷。
只是不糾纏,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,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。

Tuesday, May 5, 2009

愛 vs 喜歡



    人世間有種情感叫“喜歡”,另一種叫“愛” 。


    愛是他在的時候,眼睛裏只有他一人;他不在的時候,一切都帶有他的影子。

    喜歡是和他討論問題爭的面紅耳赤,各不相讓,在他面前像個刺猬一樣從不認輸,但在心裏卻早已暗暗佩服他的見地他的才華。

    愛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調一致,和自己心靈相通,他無心說的一句玩笑話也能讓自己頃刻情緒低落甚至眼淚汪汪。在他面前,自己是從不設防的。

    喜歡是出門在外給他發個短信,告訴他這邊的天氣很好,然後把手機關掉,獨自在異地瘋玩一個星期,曬成一個黑人後突然出現在他面前嚇他一跳。

    愛是他臨出差前千叮嚀萬囑咐,往他的背包裏塞滿衣服和食物,在車站要等到火車開走才肯離開。並且在他走後的日子裏天天心神不定,一遍遍的祈禱他能夠平安歸來。

    喜歡是在受傷的時候,不想讓他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,在他面前把眼淚悄悄抹掉,轉過頭依然是一副快樂堅強的模樣。

    愛是在受委屈的時候,爬在他的胸前痛哭,沒有偽裝沒有顧慮,把所有的煩惱統統告訴他,並渴望從他的懷抱中得到安慰。

    喜歡是和他周末逛街逛累了一起吃肯德基;是在寒冷的冬天和他搶一杯熱咖啡;是和他並肩走在街上中間始終隔著半米的距離;是陪他一起在電腦前打遊戲兩個人笑的像個孩子。

    愛是周末利用半天時間親手做出幾道好菜滿足的看他吃下去;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斷為他的咖啡杯裏續上熱水;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緊緊挽著自己的手;是在他旁邊安靜著做著,幸福地看著他在電腦前工作時專心的樣子。

    喜歡是聽他講自己童年的趣事,然後哈哈大笑,心中涌起一陣莫名的感動。

    愛是聽他將自己童年的趣事,然後微微一笑,心中更加憐惜眼前這個曾經如此調皮搗蛋的男人

    喜歡一個人是想要他是自己的,所以,可以喜歡很多人,想要很多人都是自己的。

    愛是明明離不開他,卻要不得不放棄他,因為他要的幸福,也許我給不了。不敢霸佔他,希望看他找到幸福,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。

    喜歡是,希望寂寞的時候,無聊的時候,傷感的時候,找個人說說話。

    愛是,在任何時候都想跟他分享,快樂的時候甚至希望把錯有快樂都給了他。

    喜歡是,在很久很久沒聯絡的時候,接到他的電話,然後笑著聽他說話。

    愛是,在幾天沒有聯絡的時候,著急得的打電話給他,然後忍住眼淚笑一笑。



 
  喜歡,只有在一起的時候,才惦記著對方。


    愛,是哪怕是在一起,每一秒鐘也都在思念思念他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多數許多朋友,也會覺得快樂。

    愛一個人,是多一個人,都會難受的兩個人的世界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是甜膩的。愛一個人,是苦盡甘來的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在一起的時候會很開心。

    愛一個人,在一起的時候,會莫名的失落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你不會想到你們的將來。

    愛一個人,你們常常在一起憧憬明天 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在一起的時候永遠是歡樂。

    愛一個人,你會常常流淚。

    喜歡一個人,當你們好久不見,你會突然想起他。

    愛一個人,當你們好久不見,你會天天想著他。

做情人之前,她/他應該先是朋友。



 她/他成為你的朋友之後,出現在你的生活裏,
才有可能認識你、了解你、知道你的長處而對你產生好感,
進一步發展感情,變成情人、對象。
世界上的顏色並非只有白色和黑色,
黑與白之間還有很漫長的灰色地帶。
只要多相處,便能發現對方的優點、產生好感,
這才是發展感情的自然過程。
『一見鍾情』以及『從一而終』的感情是不切實際的,
我們需要的不是這種不切實際而虛幻的感情。
有人形容跟異性交往,就好像在海邊撿石頭,
大家都會撿喜歡的那一顆。

 一旦撿到一顆你最喜歡的石頭,便把它帶回家去,好好對待它,
因為那是妳唯一的石頭。

而且要記住,從此後不要再到海邊去。

(永遠相信,我已經找到最大、最美、最適合我的那一顆)

Monday, May 4, 2009

為什麼你變了?




人總是在變,此一時也彼一時?


每個人都總在變,即使身體沒變,感覺也可能變。

好比在火車站,別的車子移動了,你卻覺得是自己的車在動。

當自己的車移動時,又錯以為另一輛車在動。

我有個老朋友,最近離婚了,理由很抽象──太太嫌他太「愛現」。

只是,我這個朋友,跟我相交半世紀了,我從沒見他不愛現的時候。

小學,他為了現給女生看,能背整本「小學生字典」;中學他去教堂「現」,
聖經上用紅藍綠筆畫得比牧師還多;大學,他跟我學畫,能整夜不睡覺地趕工,
只為了要讓我驚訝他能畫得又快又好。

進入社會他演電視劇,不演戲的時候,走在街上還是現,逗得人人都盯著看。

他跟他前妻也是在街上認識的。

「他是個甘草人物,團體裡有了他,就有生氣了。」

記得二十年前,他女朋友在婚前對我說:「他的才華,沒話說。」

他的才華是沒話說,所以能把那傑出的女朋友,由馬路上吸引到臥室裡,成為他的妻。
只是,曾幾何時,他的愛現竟成為他的致命傷。不也是「此一時也,彼一時也」。 
因為成了丈夫,就應該老成持重,不再活潑愛現呢?



一切都沒變,變的可能是感覺!人多難捉摸啊!

一個吸引你的妖嬈女子,在成為你老婆之後,那妖嬈就可能被你譏為淫賤。

一個被妳讚賞為急公好義的人,成為妳的丈夫之後,就可能被妳評為好管閒事。

一個豪放大方的朋友,成為你的職員之後,就可能被你責備「公私不分」。

一對相戀的情侶,結婚之後,一切都沒變,卻可能「相愛容易,相處難」,
使婚前一切的優點,都變為對方眼中的缺陷。

為什麼不想想,妳當初為何看上他?為什麼不想想,如果他真不灑脫了、
不再整齊了、不再逗趣了、不再豪情了…

他還是不是妳原來心中的那個他?


當你們彼此說對方變了的時候,其實兩個人都沒變,
變了的只是那種感覺、那點情懷、那分默契?

花販告訴我




有一位花販告訴我:
「幾乎是所有的白花都很香,愈是顏色豔麗的花愈是缺乏芬芳。」

結論是:
「人也是一樣,愈樸素單純的人,愈有內在的芳香。」

有一位花販告訴我:
「夜來香其實白天也很香,但是很少聞得到。」

結論是:
「因為白天人的心太浮了,聞不到夜來香的香氣。如果一個人白天的心也很沉靜,就會發現夜來香、桂花、七里香,連酷熱的中午也是香的。」

有一位花販告訴我:
「清晨買蓮花一定要挑那些盛開的。」

結論是:
「早上是蓮花開放最好的時間,如果一朵蓮花早上不開,可能中午和晚上都不開了。我們看人也是一樣,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志氣,中年或晚年就更難有志氣了。」

有一位花販告訴我:
「愈是昂貴的花愈容易凋謝」

結論是:
「那是為了要向買花的人說明:『要珍惜青春呀,因為青春是最名貴的花,
最容易凋謝』。」

有一位花販告訴我:
「每一株玫瑰都有刺。」

結論是:
「正如每一個人的性格中,都有你不能容忍的部份。只能學習如何不被它的刺,
刺傷,還有,如何不讓自己的刺,刺傷心愛的人。」

Friday, May 1, 2009

愛是真真實實的行動




有什麼比真正伸出手,一起工作,一起生活,一起年輕,一起老去,更真實的事?


有一位老人,收藏了許多價值連城的古董。他的老伴早死,留下三個孩子,長大都出了國。

孩子不在身邊,所幸還有個學生,跟出跟進的伺候。許多人都說:「看這年輕人,放著自己的正事不幹,成天陪著老頭子,好像很孝順的樣子。誰不知道,他是為了老頭子的錢。」

老人的孩子們,也常從國外打電話,叮囑老父要小心被騙。

「我當然知道!」老人總是這麼說:「我又不是傻子!」

老人死了。律師宣讀遺囑時,三個兒子都趕回來,那學生也到了。

遺囑宣讀之後,三個孩子都變了臉。因為老人居然糊塗到把多半的收藏都給了那個學生。

「我知道他可能貪圖我的收藏。」老人的遺囑寫著:「但是在我蒼涼的晚年,真正陪我的是他。就算我的兒子愛我,說在嘴裡、掛在心上、卻不伸出手來, 那真愛也成了假愛。相反地,就算我這位學生對我的情都是假的,假的幫我十幾年,連句怨言都沒有,也就應該算是真的!」

所以,如果你真要付出愛。請伸手去做,別空口去說。
因為........沒有行動的愛不是真愛!